我想此事公安局也介入了处理完毕了也就算了!为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律师对方起诉的事由和材料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0-12-25 23:06:49
问题描述:
事情的经过:2010年3月27日晚9时,对方因我妈要求其退还代耕我家的农田,而蓄思用粗言烂语辱骂我母亲,当晚我便到其家里找她理论,谁知其人粗蛮二话不说拿起家里已有的尿水就往我身上泼,导致我全身从上到下都淋满了尿水!我一气之下就本能的抬起右脚往其人大腿上踢了一下过去,就这样而以!随后她也报了警,当时当地派出所警员没有出警,是第二天才叫我和对方一起到警所进行了录口供,当时也在公安局经过法医鉴定定为:轻微伤。我为此事也受到了当地公安局的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我想此事公安局也介入了处理完毕了也就算了!但此人又开始耍赖说我打伤了她,马上到村卫生院进行所谓的检查,随后又以身体不适为由干脆就转入市级人民医院住院部。直到2010年12月其人又听从他人耸拥从医院开了一大堆的住院病历单(合计一万多元)和仅有的二份门诊收据(合计六百多元)为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律师对方起诉的事由和材料合理吗?盼你的回复!谢谢!
一个普通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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