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保全撤销权
更新时间:2010-12-22 22:23:41
问题描述:
甲厂与乙公司于1999年10月签订拆迁协议书约定,乙公司对甲厂履行安置补偿义务,因乙公司一直未履行,2000年10月3日,经法院判决,乙公司应给付甲厂安置补偿等费用99万元,但至今未履行。2001年2月3日,乙公司与张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约定乙公司将其所有的坐落于某小区面积为640平方米的商品房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张某在签约时即支付乙公司64万元购房款,后张某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甲厂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撤销乙公司与张某的商品房买卖协议。经查,该房屋在2001年时市场价格为5000元每平方米,张某时任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甲厂支付律师代理费3万元。判断正误并评析以下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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