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但对方出示不了有效票据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12-21 21:43:42
问题描述:
事故是发生在今年一月份,至今已快一年,我轿车,对方摩托车,双方都是太平洋车险。
当时垫付了CT检查及初步医药费用一千多元,南通医院建议对方回家修养即可,无需住院,可对方自己去乡下小医院自行住院。
处理交通事故时,我被交警忽悠傻了,我轮胎压线主责,对方摩托车变道次责,交警说我轿车的保险理赔高, 医疗住院费用9000多元均能报保险,误工费4个月8000多元,护理费1000多元均按江苏省有关标准来,对方未提供收入证明,且当时病假单只开了2个月,对方说再去补开,我要求等相关票据齐全有效再签协议,交警说先签,票据他已看过没问题。如不签就不调解了,没办法我只好签了。
事后对方找我按协议要钱,我要求他出示按约定该提供的票据,收入证明等,可对方迟迟未提供,至今我未看到一张票据,期间对方也约我去交警大队再解决,可约好了对方又变卦不来。
今天早上,对方委托了个什么天安保险的自称律师的女人打电话给我,我说我和对方都是太平洋的,你天安的怎么和对方认识呢,该女人称,对方前段时间又发生一起车祸,处理的人是她,处理的很好,所以对方提出有这么一个和我的案子也请她处理。
说要立案起诉我,我说可以,只要对方提供合法有效票据,可对方说法院不看票据,只按照这份协议书来宣判。
当初对方可是当着交警面承诺会提供收入证明、有效票据,我才签协议的,难道法院处理交通事故真的不需要采信票据吗?我又应该怎么办?
请各位大律师百忙中抽空帮帮我,案子不大,但万分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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