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扣留我全部的工资吗?谢谢!
更新时间:2010-12-21 08:41:06
问题描述:
我在2001年的时候通过汽车销售担保公司按揭购买了一辆20多万的汽车,2003年由于公司欠债倒闭无法按期还款,而在2003年夏天被担保的公司私下扣车。并一直私下驾驶使用(当时给了一张该担保公司开具的扣留单我已经遗失,给我的后来官司带来被动),一直到2007年的时候银行起诉我及担保公司,而我负债无钱而无法履行债务,所以法院判决担保公司代为还债,同时又用被担保公司扣押的汽车才拍卖了3万多人民币抵消了部分债务。而后该担保公司又重新起诉我,要求我还款。该公司在从2003年扣留我汽车起到2007拍卖这段时间里私下驾驶损坏汽车造成我的损失而我却无力举证,现在法院只能根据担保公司的证据判决我还款,可是我一直是负债累累没有任何财产无法履行。2005年结婚的老婆也一直是帮人家工作,还有一个女儿及母亲需要抚养,还要还以前欠别人钱的利息。由于我是一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扣留我全部的工资(每月3000多人民币),给我的家庭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法院扣押我全部的工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法院还会不会再执行扣押我老婆的工资或她的银行账号?我有没有机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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