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开车送伤者到医院。第二天被人发现抛在荒郊野外
更新时间:2010-12-19 19:56:07
问题描述:
事情发生在2010年11月16日晚上6时分。我的亲戚骑自行车到要点买药途中,被一辆蓝色动力三轮车撞伤。肇事者当即下车将我亲戚抬上车,但却不是送医院。而是拉到2公里之外的镇外一座庙前丢弃。直到第二天凌晨6时左右。我亲戚才被到庙里上香的香客发现。经报警被送往医院救治。那一夜。整整12个小时。那天晚上的气温是11度。
在经过警方排查和自己家人亲戚的协助下11.26号左右抓到了肇事者。
案件已提交到检察院。但是检察院没有批捕肇事者,理由是法医鉴定为"轻伤以上"处理方式是“监视居住”这种方式。我们全部的亲戚和很多人多很气氛不解的问题。因为他的行为是很恶劣了。已经造成故意杀人(未遂)的这种状况。为什么不能批捕呢
讲述一下我亲戚现在的身体状况。现在已经转到住院部。伤势情况是右脚右手失去知觉。大脑里存留淤血在观察期间看病情如果恶化随时开一个洞清理淤血。但是医生跟我们说清理淤血只是一种表面的状况。其实他大脑那天撞伤后在荒郊野外冻了12个小时已经伤到大脑了。我亲戚现在年龄是68岁男。
我现在所问的问题:为什么要“监视居住”我们现在就是想不通。在这段时间应该在拘留所的。等我亲戚伤势如何后在定他判刑程度?能不能用其他的途径告他和留在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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