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和赔偿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12-14 23:22:0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2010年11月22日上午10点钟左右,骑摩托车经过本村小学门口,因为小学门口是重要的交通路段,当时xxx电业局在给学校架设三相电,路上没有设置路障,也没有站施工人员,什么都没有,当时我经过时,只看见有根很粗电线是贴着地面横在路上的,我想反正是贴着路面的,直接骑过去就可以了,谁知离电线有半步左右,电线突然提起,摩托车来不及刹车,就被刮倒了,当时我被甩到路边花池里了,昏迷不醒,大约有1个多小时在医院急诊室才醒,耳朵被花池石头豁开,耳朵软骨断开,缝合大约20针左右,尾椎到现在还疼,我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现在学校对我说,学校和电业局协商,我现在根本没有见到电业局的人员,学校和电业局私自协商了,根本没有和我协商,今天学校突然打电话说让我去,去了之后说只能赔偿3000元,说我骑车快了,没有及时刹车,说我上法院我也得占60%的责任,我医药费是花了3142元,他们也没打算赔偿误工费和其它,学校意思就是只赔偿医药费,我每天工资大约在200元左右,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责任问题和赔偿的问题,如果做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大约能赔多少钱,如果他们坚持只赔3000元,我打算请律师,然后上法院起诉,不知道可行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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