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以及赔偿
更新时间:2011-02-10 12:59:34
问题描述:
赵某在上班的途中,开电动车正常行驶进入厂门口时背环卫站的拖拉机撞到在地,由于当时天气寒冷,脚被撞麻木了,并未感觉到疼痛,被门卫扶起后她以为并无大碍也就没有报警!拖拉机驾驶员将赵某的电动车扶起后即开车离去! 赵某随后感觉到脚部有剧痛感,才发现左脚脚面青肿并有血流出,后被家人送往医院医治,诊断为左脚骨裂并有大量瘀血,需做手术!
后来找到环卫站的拖拉机驾驶员去交警队处理,由于赵某的电动车前刹半失灵,事故责任认定是各一半!我个人认为办案的那个交警处理这件事故有点偏...由于当时没有报警,事故现场并未保护!
赵某月收入是2000左右,医院开出的病假是一个月... 苏州的营养费赔偿是18元一天! 想问一下,这个事故的拖拉机驾驶员的责任与赔偿该是怎样的?误工费营养费和交通费合理该是多少?以及赵某的工作单位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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