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0-12-15 21:31:04
问题描述:
以下肇事者简称甲 受害者简称乙 2010年12月12日17:45左右,我驾驶二轮摩托车正常行驶于回公司的路上,跟随乙骑的摩托车同向行驶,(车速在约40-50KM/小时,两车距离约13米左右),突然,对向 甲骑的摩托车超车越过中心双实线,(没转向灯,还开远光大灯)于乙的摩托车相撞倒地,造成甲飞出5-6米远,(甲受伤骨折)乙被撞于地上离车1米多远,(乙出血死亡),由于他们两车的事故摩托车倒地造成路障,我看到后马上减速,停车,但最终还是碰到了乙的车子后停下,倒在乙的摩托车上,(看上去就像3车相撞,之后交警来后看,他们相撞的车子车头都严重损坏,我的车子只是倒下时外壳受轻微的损伤) 我是没受伤,没事,马上打电话报警,保护现场,之后110 120 来后他们处理请问律师,我要负责任吗,属于追尾么?还是我也是受害者,是他们的事故造成道路不通,才使我被迫参与的,当时也是上下班时间,车流量也算大,我也不可能左右避让,不然会伤到他人,我是采取措施减速停车,只是没停稳,车子才倒上去的,还恳请律师帮忙说法!!!!,我要负什么责任,能不能得到赔偿,(车子损坏,证件被扣,工作耽误,家人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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