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后发现水管漏水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0-12-10 18:37:45
问题描述:
我于2007年9月与某家装公司签订家装合同,由公司包工包辅料,主料(其中含水管及管件)由我购买提供。装修工程于2008年元月完工,因新装修原因我延迟到2008年9月才入住。2009年4月在小孩房对着公卫的墙体发现了轻微霉点与家装公司联系反映情况,家装公司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后情况逐渐恶化,墙体大面积霉变脱落,小孩房间内的木地板受潮起拱变形,才引起了家装公司的重视,在排查与诊断过程中时间一直拖到了现在。因期间怀疑外墙渗水、怀疑下水管道漏水等因素而长期观察造成时间的拖延,后经证实此不是原因。最后查到原因是公卫入墙的一根热水管的连接处漏水,公共卫生间的全部地砖与部分墙砖和过道的部分地砖因此而破坏。
目前纠纷是水管由我购买提供,家装公司认为是管件的质量问题,我联系了经销商与厂家,对方也已来人现场查看,却认为是家装公司的施工操作上的问题。在双方一番争论无具体结果的情况下,厂家代表表态家装公司可以把水管去进行送检,如果报告显示是管件与管材的质量问题他们可以负全责,家装公司也在现场取了样说是去送检,可是近一周时间过去了家装公司说还没有取到检测报告,说是委托旁人去办理的他们没时间,而什么时候有结果他不能保证而且对检测的结果也不抱信心。在我说检测报告如果显示合格时他们怎么处理时,家装公司的人说他能提供对我的部份损失补偿,我自己也要承担部分。在我表明我是受害者不应该让我承担损失时,他们明确表态可以去法院告,还断言我肯定是输的一方,说合同中的保修期是二年。目前情况我如果等检测报告不知道什么时间能有,去法院维权我这种情况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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