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后向南方索赔3万未果后私自生下小孩威胁男方
更新时间:2010-12-10 16:29:36
问题描述:
2009年8月10日那天 男方(小吴)与女方(小刘)发生了一次关系。不久两人便分手了。一个星期后接到女方来电称自己已经怀孕了,向男方索赔3万(因知道小吴家境不错)。小吴当场拒绝。事后,小刘的母亲曾多次打电话威胁小吴不给钱就自己看着办。(小吴已电话录音)之后小刘的母亲再次约见小吴索要3万,但是小吴要求对方提供B超结果等一切资料后,小刘母亲推脱过后便杳无音讯。一年后的今天,小吴突然接到小刘的电话,声称自己已经产下小孩并肚子抚养到了小孩七个月大。要小吴赔偿精神损失费,小孩的抚养费。如果不付,小刘母亲便带小刘到小吴单位闹事。
请问律师,事件中的小吴应怎样保护自己?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小刘母亲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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