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把我开除了,后来又让付领导让我写辞职书,我也写了。我还能要回我的补偿金吗?
更新时间:2010-12-10 20:32:15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1年3月和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但单位没有和我定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五险,2008年8月和其他单位合并为我现在的单位,并于2008年8月1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止签订了劳动合同书,2010年8月1日至今用人单位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2010年12月6日该单位无正当理由以口头形式将我开除,并让我写下辞职书,我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吗?单位开除我时没有给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如果现在他给我开具的话,我应不应该签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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