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要钱为结婚条件,分手后女方拒绝退还所有钱财
更新时间:2010-12-08 22:28:43
问题描述:
男方有残缺,经过介绍人介绍(介绍人有好处费,一个人三千),女方要了大金额的钱财(衣服钱要了两万,与外有买了金8000手机1000,房子钱六万,这些全是男方付钱),以上这些为结婚条件,但是后来女方屡次推迟婚约,不断加要钱财,男方提出分手,男方想要回女方手里的金和手机还有两万块钱,可是女方拒绝退还钱才。我们该怎末办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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