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和姓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12-08 16:57:06
问题描述:
2007年我与前夫协议离婚后,孩子跟随我生活,当时孩子只有20个月,由于前夫的种种逼迫,很多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就离婚了。现在孩子要面临上学的问题了,我与前夫协商过数次,他都坚决不肯将孩子的户口转到我的户籍所在地,我与前夫住在同一所城市的两个地区。他和孩子的户口在我们婚后买的房子里,我的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口里。由于现在孩子上学都是根据户籍所在地上的,所以孩子的户口不跟随我,给我和孩子带来很大的麻烦和困扰。以及孩子的姓,一个女人带着已经不是自己丈夫的姓的孩子,很不方便,也很难启齿,也给孩子带来自卑感。所以,我想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将孩子的户口和姓跟随我,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跟随哪方,是否一定要得到对方同意,我才能更改这两方面,能有其他办法吗?这些问题已经成了我生活中最大的苦恼!敬请答复,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