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更新时间:2010-12-07 22:35:23
问题描述:
2010年11月9日晚9点多,一辆两轮摩托车停在无标志标线但有路灯照明的路北,我(姜)开一辆重型自卸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南外环,他(石)醉酒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突然起步驶入路中间与我相撞,撞在我车右前保险杠上,此人后经医院医治无效于2010年11月19日12:30分死亡。交警责任认定书说:这个骑两轮摩托车的醉酒无证意识不清,占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我驾驶严重超载·制动不合格的机动车占次要责任。我车保险已过期。石46岁,在建筑队做临时工,家现住赤峰鉄南,有兄弟三人,有父母(80岁左右),无妻儿。在医院治疗期间花费5万。我想请问律师,此次事故我预计应该赔偿石多少钱?车的保全具体是什么意思?保全期间车辆能否开出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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