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赔偿单位损失吗?
更新时间:2010-12-06 23:04:17
问题描述:
我在原单位上班15个月23天,因有事突然离职(未交辞职信口头上也未提起),过了一个月去领工资,被告知没的拿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但有培训协议,协议上有约定劳动期限2年不包括培训期3个月,违反协议要扣除培训费用2000元),现被起诉(理由是我因未起到监督作用间接造成了其经济损失约20000元,而且离职后的那一个月中在其他单位上过班<他有证明>).现在我还没交原单位的辞职信,但他已经知道我不去他那儿上班了.请问我现在是不是他的员工,我该不该赔偿他所要求的金额(一天上12个小时或以上的班,一个月休息2天,节假日没有奖金,我的工资还没达到我这个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我打电话和单位问了,他说他完全可以说我是在他那里学习而不是工作,是不是性质和结果都不一样了?你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我有胜算的可能吗?非常期待你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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