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信的有效期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0-12-04 18:26:29
问题描述:
本人与2010年6月20多号写过一封辞职信,当时写的理由是个人原因,当时公司总经理拒绝了,但是这个辞职信我也没要回来。10月份的时候公司以6月份的辞职信来辞退本人。我不知道这合法不合法?本人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不知道是否有胜诉的可能???谢谢回答!! 问题补充:如果公司要在我的辞职信添加一些文字的话,这是否合法?这辞职信能否在劳动仲裁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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