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关系在外地,房子一直出租,请问以什么条款,用把这件事情告诉对发吗,不告诉有过错吗》
更新时间:2010-11-29 11:47:41
问题描述:
我家住在2楼,因工作关系在外地,房子一直出租,可1楼老太太经常半夜砸门先防盗门已经砸坏,还用很难听的话骂人,赶走好多租户,先房屋空着,可最近邻居打电话来说老太太越来越厉害,砸门,骂人不说,还经常往2楼倒尿,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害的整个楼面晚上都不能休息,居委会找了他儿子,答应把她搬走,可一直都没搬,居委会派出所也没办法,我们想告她,请问以什么条款,我能得到赔偿吗(包括门,房屋不能出租的空置费等),如果我把房屋卖出,用把这件事情告诉对发吗,不告诉有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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