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的工衣费及拖欠周六加班费能通过申请仲裁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0-11-28 10:12:46
问题描述:
入职时签了一份协议:发工衣时在工资中扣除工衣费,扣除工衣费后工作满两年才能还回所扣的工衣费,但是做到一年半就被公司无故辞退了,辞退书上没有写清辞退理由,而且还要不回被扣除的770元的工衣费,以及做满一年有五天年假的年假工资也没有给。无故辞退只给了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且入职时签劳动合同是每周40小时,但我们上班却是6天制,周六不上班就要扣工资及全勤。哎,台资企业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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