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内容算证据吗
更新时间:2010-11-28 14:14:13
问题描述:
我结婚前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办理登记结婚前两天,现丈夫给了我20多万元,并签署了结婚协议书,其中包括1、房屋属于双方共同所有,2、因一方错误原因导致离婚,错误方视为自动放弃房屋所有权。今年11月8日,我丈夫手术我在外等待时,发现丈夫手机中有400多条与其他女性调情的短信,目前手机在我手中。请问若因此导致离婚,手机中的短信能够作为对方错误的证据吗?法院会因此依据协议判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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