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不平等
更新时间:2010-11-28 12:36:0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是合肥高新区的,今年五月我们这里拆迁了,在界定人口时我们家五口人却只被界定要为四口人,我的小孩被告之得不到安置,理由是我的小孩是二代非农,我和爱人的户口是97年上学时户口被转为非农的,(当时是省统招统一按排的)但紧跟着七月份,我们那里又有几个村拆迁,类似我这样情况的,他们的小孩却得到了补偿,这也是我们在十月七号的合肥晚报上看到的,当时我们就去找高新区的拆迁办咨询,得到的回答是情况不一样,后来我们去详细了解,得知他们的情况和我的是一样的,又去找他们咨询,却被告之:“不要和其它人比”现在拆迁讲究公开公平公正他这样的回答让我很不理解,同一地方同一时间拆迁为何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后来我就多次去找他们理论,他们又解释说:考学时户口从原籍到所在学校管辖区,毕业后从学校管辖区直接回到原籍的就可以得到安置补偿,我就又到派出所把证明拿给他们,他们又说不行,又说不出理由,另外当时拆迁时他们宣传说房子拆迁按520元每平方,现在结算时说每平方要扣折旧费,只有468每平方,当时宣传时根本没有提折旧费的事,另外我们家一开始被界定为只有四人可以得到安置,我们就没同意拆房,全村的房屋都拆了只有我家的没有拆一直在那,后来村里主管拆迁的主任对我们家说小孩可以得到安置了,我们才同意把房子拆了,可等到房子拆了之后他们就不认帐了,欺骗了我们。
在此咨询律师碰到这样的情况我该走什么样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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