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却找不到相关详细法律支持,请求帮助
更新时间:2010-11-27 21:41:14
问题描述:
某大品牌保修期为一年的全新显示器才9个月就出现故障,在保修期内无数次被无理拒保,甚至
还有侮辱顾客的言语。以至一直投诉在超过保修期2月后通过找出相关法律才得到保
修,而这样令人担心的质量和售后却只提供该故障保修后的保修30日处理实在太短
。根据我的情况我能否要求再延长1年整机保修期?根据《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
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经营者在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向其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合
法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并且两次以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视为故
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但经营者能够证明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超过时限的除外。 对
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要求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只说处罚却没有详细规定赔偿和解决规定。我没要求什么其他赔偿,该品牌售后在
问题处理上一直是被动的,只有当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之后,才能得到合法合理的保
修服务;如因为不懂法不能提供那么即使是合法合理的,只要与其公司规定不符未
规定也不与提供。请问有哪些详细法律条款适用?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