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公司想拿我杀鸡警猴我申请仲裁公司起诉我我有胜算吗?
更新时间:2010-11-25 09:16:33
问题描述:
注:两个公司的名字一样都是XXX。我现在签的合同是上面的公司名是:苏州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我现在所工作的单位是:东莞市X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两个企业法定代表人都是孙X当时签合同是员工这边先签字,是张单位没有签章的合同,要我们员工先写完两份收回去公司再自己签章再过段时间再给我们员工一份。也就是我现在跟东莞市X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上有一条规定是这样写的:八、违约责任:第二十条:乙方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前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甲方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违约金=人民币200元/月×聘用合同未到期月份数+入职培训费用人民币2000元,培训费自试用期结束后逐月从工资中扣除(合同期满并不再续约的,该培训费用在乙方办妥离职手续后无息返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我是不用付违约金的,只要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书。现在我有证据能证明我是东莞市X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职工。但是没证明证明我是苏州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派遣过东莞市X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的。但是我又听说因为这劳动合同有不合法条款所以这劳动合同无效。是这样的吗??现在公司压着我9月跟10月的工资不发给我,说要等离职手续办完了再结算,而且地区经理明确的说会要扣我的违约金,但是我并没有做出损害公司利益或泄露商业机密或者参加什么外部培训呀。他凭什么扣我违约金??还有问题就是我递交的辞职信是递交给东莞市X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地区经理。我怕这样不能证明我有递交辞职信给签了合同的苏州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而且不能证明我有在苏州XXX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上班给他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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