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5号时我提出辞职申请,请问我应该用什么方法拿回该属于我的工资。劳动合同未签,都是口头约定。
更新时间:2010-11-26 11:01:1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自2010年5月1号开始,到2010年9月31号。自9月15号时我提出辞职申请,然后是9月31号离职,现在扣押2个月工资未付,老板说你去别的地方叫别的地方付钱,说是被别的公司挖走的他们要扣押2个月的工资!现在还有2各月工资累计6000快钱。请问我应该用什么方法拿回该属于我的工资。现在的证据有考勤卡,工友!劳动合同未签,都是口头约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