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话费和滞纳金
更新时间:2010-11-24 15:30:59
问题描述:
2002年为照顾孩子上学,我在丰台区桥南租的房子。为了和家里联系。当年申请的电话63720880。当时我上班请不了假,是由房东帮我到电话局登记,安装的。在使用几年中,一直按规定的时间交费,从没有拖欠过。2007年当时忙孩子高考,找学校。一忙就忘了撤消电话的事情了,后来搬回家,几年间没有接到过电话局补交话费的通知。今年11月份我去樱桃园业务厅办理另一个电话宽带产品拆机时,被业务人员告知由于63720880欠费,被电信公司拉入黑名单,要补交话费和滞纳金。才能办理其它业务的,没有办法我只能按照他们计算的费用补交了1107多元。
现在我不明白的问题:
1 既然欠费,电话局为什么不给停机?
2 电话局要求补交的滞纳金是否合法?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