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权属变更
更新时间:2010-11-28 09:10:31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在1976年申请了一块宅基地建房三间,(有乡政府批示,申请人是我父亲,),当时申请时我家7口人,有弟兄4个,一个姐姐,姥姥由于没儿子一直和我家在一起,直至去世,申请表填的是8口人,姥姥单立户,到了1985年由于父亲去世,在母亲的主持下协议分家,有分家单,我分到了我父亲1976年申请建的三间房,有分家协议,可到了1993年发放北京集体土地使用证时由于当时登记不够规范误登记到我姥姥名下,我姥姥还有一个女儿,请教您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依法撤消那个土地使用证吗,具体如何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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