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休假时间判定问题
更新时间:2010-11-21 11:57:47
问题描述:
国家规定,在用人单位劳动应一年以上才有年休假或年休假工资。因为正好在一年左右被迫辞工,具体现场劳动时间为2009年7月13日到2010年7月10日。但是,在11号到17号之间,我在公司办理各种移交手续和相关辞职手续,不知这段时间是否能算劳动时间?但,用人单位至今还未给我发6月、7月的工资(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正在申请仲裁。恳请律师给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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