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进户物业收费
更新时间:2010-11-20 00:48:48
问题描述:
丹东市购买住房在入户时,物业规定必须缴纳装修押金2000元,有线电视初装费350元,装修材料运送费200元,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100-150元等,不缴纳就不给办理入户手续,我怎么办。已经向房产部门和物价局投诉了,没有给解决。附:
丹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
业主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物业公司一律不得收取保证金、抵押金等。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建设厅 文件
辽价发 [2008]97号
关于规范住房入住环节收费的通知
三、规范垄断企业收费行为。对住房开发建设中经营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视(简称“两管三线’’)等垄断企业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两管三线\"的安装工程费用,应计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
五、规范物业收费。物业管理企业在办理房屋入住时,必须严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收费。
六、规范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应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或以书面形式告知单套住房价格的相关信息,实行“一套房一标价”。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收费单位必须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批准收费的文件依据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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