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更新时间:2010-11-20 14:29:43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2009年6月20号进入苏州一家私营公司工作,本来谈好试用期10天,后来老板又改成试用期3个月,并说好试用期满后公司缴纳社保,当时我是认同了,但一直到2010年4月拿的都是试用期工资,而且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到了2010年5月跟公司签的是承包协议书,但协议上的承包工作内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变化,老板要求增加协议外的工作,我拒绝了,老板也同意按协议办。2010年11月当协议外的工作无人做的时候,老板却来质问我,把责任加在我头上,所以我提出终止协议,准备离职,老板提出我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我以老板违反协议要求不用提前一个月,老板答应了并安排了同事跟我交接工作,交接时间为1个星期,交接完了,老板答应我离职却不支付1个月加10天的工资,而且协议上标明公司为我办理社保,却到2010年8月才开始缴纳。(另协议注明双方有违约者,需赔偿对方3万元)
以上是我的遭遇,请各位律师帮我,我能告老板吗?需要什么手续?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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