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未到期,生意不好想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能不能申请退还押金或者剩余房租?怎么把损失减到最低?
更新时间:2010-11-19 20:34:35
问题描述:
上月30号,跟二手房东签订的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门面房,不过是店中店的形式)租房以后发现,房子在离间,基本没有生意,而且后来知道他收的租金相对高了,现在不想租了,当时房东要求交半年的房租,可没那么多钱只 交了三个月的房租(合计4500元)还有一个月的押金(1500)。。合同注明剩下的三个月房租一月内交清,否则违约扣除押金,现在,我能不能要求退还剩余两月房租(不要违约金),或者房租不要退还押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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