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被行政拘留15天后,再次被刑事拘留。
更新时间:2010-11-18 07:03:31
问题描述:
故经过:
 ; ; ; ;2009年6月21日,本人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沿村公路行驶时,与深度醉酒一同行驶的自行车发生刮擦,造成骑自行车人受伤,后因想到应先救人,没有及时报警,由对方家人将现场破坏。后本人因交通肇事被行政拘留15天,对方在住院十天左右后出院,3个月后死亡,死亡原因不明。10月16日2又再次被刑事拘留。
 ; ; ; ;在出事当天的市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物鉴定检验报告书的血液抽样中证明:骑自行车者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4.07mg/100ml。
 ; ; ; ;我是否应该在这次事故中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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