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一定要出具证明给法院
更新时间:2010-11-17 15:00:05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 我前几天在无锡滨湖法院的陪同下去监狱和我老公办理的离婚手续,现所有手续都已办完,因我有两个小孩子,一个男孩子归我这里抚养,另一个女孩子由男方那里抚养,男孩子户口在我这,而女孩户口在盐城,现法院要我把女孩户口复印件给她,我又不想与男方家人联系,而且他家中可能会不给此证明(小孩子可能未报户口,出生证在其手中),但我两都在判决书上签字承认了,问对此事件法院是否可以给予能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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