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家出走5年多了,要离婚的话,房子的份额他有多少?
更新时间:2010-11-15 19:11:25
问题描述:
05年11月离家出走的,至今5年多了,每月给儿子500抚养费(银行汇款)。
房子的情况——92年结婚的,原先是我家的6.9平米的使用权房子,本人是户主,结婚后他户口迁来,他家是私房,是不可能分配房子的。后来,儿子出生了,居住面积就小于2.5平米,按照政策可以分配房子的,97年底,他单位分给我们分了19.3平米的,99——00年,他在外面搭了女的,还带到家里,所以04年7月我用我的破产安置费,卖掉19.3平米的房子,重新买了一间房子,产证上是我母亲、我、儿子三人的名字,如果离婚他能拿多少?
因为这房子原先就是我外婆的,儿子出生后一直住我娘家,开销基本上是我父母的,我们三人出力500元的生活费,其他都不管,吃现成,直到我们分到房子。04年7月开始又和我父母住一起的,因为我们收入很低,房子也偏僻,我俩都是早出晚归的,孩子无人照顾,装修的钱是借的,父母又贴钱又出力地来帮我们,他吃力现成的还不满意,帮儿子洗个脚,都要发脾气。将近20年的婚姻,漫骂、暴力、冷暴力、勾搭女人、离家出走,下岗将近20年没有学过一技之长,不考虑儿子读书需要钱,好逸恶劳,根本没有尽为人夫、人父的责任。他说:有钱就读。没钱就不读。
他离开家庭后,我也同他协商离婚事宜,但他始终不离,也不回家,儿子的钱每月500元,5年了不肯增加,儿子开学,他高兴了给500元,不高兴给200元,其他时候需要买电脑、配眼镜等,他都是没有的.现在儿子高一。我用掉将近1万元,他只出3000元,儿子是住校的,所以很多东西要添置,物价不断地上涨。 谢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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