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孩子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0-11-15 14:16:49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四月离婚,因为前夫一再强调离异后不在找,自己抚养女儿,所以我没有在争女儿的抚养权。可是离婚才半年,我就知道前夫找了新的女友,并且有结婚的打算,我多次和他协商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可他都不同意。我们离婚时他背负着十万元的外债,而且房子也是按揭,还有五六年的房贷要还,我们协议房产一家一半,如果他再婚必须把产权过给女儿,而我到女儿18岁时把产权过给她。现在他要再婚我要变更女儿抚养权他不同意,我让女儿自己选择,他也不同意,说我女儿现在没有选择权。我女儿今年六岁了,她真的没有选择和谁生活在一起的权利吗?非要等到她12岁吗?我要求前夫再婚把房产过给孩子受法律保护吗?我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因为他不能亲自带孩子,孩子现在有她爷爷奶奶带这能做为我要回孩子的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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