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更新时间:2010-11-14 18:48:33
问题描述:
2010年9月3日上午10时40分,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60岁。经双方协商陪尝死者18万,我被取保侯审。其中11万是保险金,对方还没拿到,另外7万以经给清拉。现在 , 法院下达 了起诉书,还没审判,但是法院现在叫我签保险单,在没拿到判决书前我可以不签保险单吗/ 法院能判 我实刑吗。 死者在人行路骑电动自行车 ,我在机动车慢车道 骑三轮 摩托车 。死者突然拐弯,造成我俩在快车道上同向相撞,可警察判我全责,这合理吗 。起诉书上根本就没有 ‘突然拐弯 ’字样,就写同向相撞,我该怎么办,。急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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