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
更新时间:2010-11-13 16:54:05
问题描述:
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
我所在地生产队1983年全区性改制解体后,无有能力安排村民工作,土地集体发包给了几家个体。因年景不好和其他原因连续10余年没给村民一分钱。村民只好自谋生路多年。我在一家集体单位务工,单位为我办理了集体职工养老保险金,现在我所在的村组织以我缴纳了养老金为由取消了我的村民身份和土地承包利益分配权。合乎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吗?根据2006年5号文件25和27条我认为不合理。我该怎麽办请帮助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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