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讨回我的工资么
更新时间:2010-11-12 17:14:43
问题描述:
起因:
1)我在公司的时候写了一份辞职申请,交给领导以后,说我有急事,我们是协商的那种态度,所以当天领导就让我离职了,但是公司没有给我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因为领导说有当月的社会保险等要结算,当时就没有给我结算工资。
2)过了公司发工资的日子了,我还没有收到工资,我打电话过去问情况,现在公司那边说我离职的话应该提前一个月打招呼,说我突然走了,就不给我工资了,还要考虑要不要跟我庭上见,要我赔偿。
3)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涉及赔偿金问题,也没有涉及公司技术保密的问题,公司也没有另外与我签订保密协议。
请问:
1)我能否拿到我的工资?
2)如果要庭上见的话,我有胜算么?(当天就离职说明我们协商的好,但是这个需要证明么?就算我第二天没有去以后,单位为什么不打电话或者别的方式通知我去上班呢?)法庭判决的方向是什么?(我没有打过官司)
3)我可以在另外一家公司继续从事与公司相关的工作么?有保密限制约束我么?
4)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可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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