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合同的补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0-11-21 17:57:50
问题描述:
我2010年5月13日第一天来公司上班,至今公司已经进行过一次资产重组,更换了董事,但是一直都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和社保都在正常给我交纳,我想问问,这种情况假如我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会得到双倍公司的补偿么?公司应该从几月对我进行补偿?另外,我的岗位是职能性岗位,原董事跟我谈的工资是4500,但是却把4500分成很多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补助等,这样的话,如果补偿的话,是按基本工资补偿还是按4500补偿,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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