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经理承包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11-10 11:43:21
问题描述:
关于项目经理承包的问题
一,安全事故的责任:
A:公司,
B:项目经理,
C:各个班组(木工,电工,泥工,油工),
D:找来的临时工人。
A接到项目,提走总项目金额的30%后承包给B。然后B转包给C(4个班组)。再由C去找D来完成整个项目。假如由于D不小心发生了事故。那么,A,B,C,分别负怎样的责任。
1,如果A与B合同书上写明了事故的发生等事项全由B发来负责。B又与C(4个班组)都签订了一分合同也说明了事故的发生等事项全由C来负责。而D未与C签订合同。
B,C,D,都不是公司的员工,都未有签订劳动合同。假如发生了事故该怎么处理和负责。
2,对于合同上的安全事故等条款一层一层的分清界限,如果D发生了事故,那么A,B是否都没有责任,那么C又无能力支付相应的赔偿。想问下这样的合同的有效性有多少,
是否可以成立。
3,对于B,C,两方也考虑到以后的不可以预知的后果,能否在人员事故安全条款上合理修改下。具体该怎么写呢。
请求法律界的朋友,以及做过工程项目经理的朋友可以细致的回答一下。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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