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应诉
更新时间:2010-11-20 11:23:49
问题描述:
我叔叔程起高与2010年8月26日乘坐安庆汽运公司客车到黄山去,在旌德县境内217省道蔡家桥至登云桥段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当日由安庆开往歙县的牌号为皖H05630的大巴客车,行驶到S217线2km+450m处时,与一辆牌号为皖P53772的黄色重型装卸车相撞,造成两死三个重伤的重大事故。安庆客车司机已死亡,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对方主责,客车次责,乘客包括我叔叔无责任。我叔叔到现在在泾县人民医院至今昏迷不醒,医药费花了12万多。现在旌德县发来公诉书,我不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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