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证但未办理生育服务证生了第一胎,计生委让我交了9200元罚款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0-11-07 21:59:46
问题描述:
我(当年24岁)02年和老婆(当年27岁)结婚,都是晚婚晚育都达到了法定结婚生育年龄,且办理了结婚证,婚后于04年在未办理生育服务证的情况下生育了第一胎子女,因现在孩子上学需要户口前去办理上户,被济宁市梁山县风景委计生办罚了9200元罚款,否则不给补办手续,请问这个罚款合法吗?我这样算是违反计划生育法了吗?我想入党还符合条件吗?我以后还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吗?另特别注明:交罚款时计生办并未给开任何收据和发票,说是交罚款的多到时候一起给发票。我虽然心里不痛快但不敢较真,因孩子上学急需户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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