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没签合同,不想干了还要扣300元钱
更新时间:2010-11-08 10:53:0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一家单位工作,因找到合适的地方,不想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因为当时签了一个协议书,很简陋的协议书,也没有公章也没有签字,只有一个公司的名称,而且都是复印的那种,我知道,这个协议书也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上面有一条是: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扣除当月工资中的300元。所以当时就签了,可是要走的时候那公司非要按照协议书上的内容扣我300元钱,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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