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和房东事件
更新时间:2010-11-04 21:10: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和我的朋友住在同一层隔壁,房东没有提供热水器给我们使用。2010.11.3日晚 我下班先回到家里,然后用1800W的烧开水的壶子烧水洗澡,一共烧了三壶,洗完澡后我朋友回到家了。然后她也用同样的工具烧水(她自己的),同时我也在烧一壶。这时房东的电表就被烧坏了。我想咨询您一下:(1)我和我的朋友要对这件事负责吗?(2)电表的修理费应该谁付?(3)我们和房东没有签住房合同,因为这件事房东能把我们赶走吗?我们的押金能拿回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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