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男方提出离婚吗?并要回所花的钱
更新时间:2010-10-29 16:58:27
问题描述:
经人家介绍认识了邻村的一个女孩。没过多久就下了聘金大概2万元,应当地习俗过节什么的还送礼了。一共花了3万多!两人在2010年3月;领了结婚证,两人一起去了广州。可女方在广州呆了不到一个月就消失了,没有消息。女方承发短信说是不愿意结婚,是家里逼的。现在男方想离婚并想要回所花的钱可以吗?离婚夫妻财产还是要平分吗?财产都是男方婚前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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