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份,认购书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0-10-24 21:29:00
问题描述:
各位老师好,我6月在河北固安买了个期房,当时说首付一套可以3成,现在政策变化,外地人需要全款,我交了5万定金签了协议,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不能办理贷款一直托到现在导致我买不起此房,打电话时说我付不了全款,在筹钱,销售就以短信的形式告之说如果7天之内不去签正式合同付款就视为放弃,意思是再转售他人,就是不退我定金。付全款的政策是10月初出的,我是6月就交了定金,开发商这样作我用什么法律依据来退定金呢,毕竟是因他们的托延才造成现在的局面,现在已经拿到了销售证,可以办贷款了。刚刚注意到细节,认购书上写的是分期付款,不是银行按歇.而且实际面际比认购书上的大几平,这是房产局实测面积.我把条款在这大概写一下, 1.买受人同意接到通知7日内与出卖人签署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方式(分期付款)支付房款,上面没说分多少期. 2.买受人签订认购书交纳5万定金,为不可退还定金. 3.买受人如没在7天之内到指点地点签合同,视为放弃,并支付10%违约金,出售人可另出售此房,定金不退还. 4.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期限签约,买受人将按实际签约当日市价计算房屋价格.肯定比预售房价要高. 我该如何处理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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