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领取生活护理费
更新时间:2010-10-23 19:01:03
问题描述:
2000年出的四级工伤,2002年10月退休,一次性伤残补助补18个月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是什么?该怎么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是否等于当年交养老金时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是统筹地区平
我父亲1998年09月工作期间因在井下运煤被机车碾断右腿截肢(截肢部位在膝盖上),鉴定为工伤四级伤残(四级26条),2002年办理了退休.当时没领取生活护理费。治疗其间医疗费已报销.随后又安装了假肢.现在我还可以向工厂申请生活护理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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