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妻子回要孩子,并重新分配财产
更新时间:2010-10-25 08:08:27
问题描述:
本人家庭,因妻子与其同事在网上聊天发生不正当关系,得知后,与其协议离婚。协议书上说明:我一次性补偿其十万元,家中贷款的门面房,住房及其债权债务归我所有,孩子由我抚养,一切都不用其过问。离婚后,其非常后悔,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其想尽一切办法想复婚,我一直没有同意,因为她不是第一次发生这事。尔后,其恼羞成怒,口口声声说想尽一切办法,要求夺回孩子扶养权,把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拿回孩子应有的东西。并拿我离婚后与一名离婚的女同事来往来说事,说我们婚前就有关系。并偷了我的QQ号,收集我的QQ记录。偷看我的手机短信。并说,其当时签离婚协议时,是我拿刀逼她签的,说我要找她单位,她才被迫签的。本来想,既然不能在一起生活了,一则何必伤害的太深,必竟生活了十几年,二则不想影响她的工作,因为离婚后还要生活,三则中间还有个孩子,以后还要见面。她的做法让我非常生气,本来房子想给她和孩子住的,看她这样闹下去,就让她出去住了。请问离婚协议是否能随便就能更改??她的想要孩子的想法能否得逞??协议书是否会因为她起诉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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