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凭合同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0-10-19 22:42:14
问题描述:
本人于8月1号与房东签了为期半年的租赁合同,其中合同里面的押金有如下:合同保证金380元(就是一个月的房租)、水电押金150元、大门磁卡锁20元。但是,还有一个空调押金1000元没有写在合同里面,而是单独写一张,把合同里面的几项押金也写在一起,一共是1550,合同里面写的房屋租金是430元(包括空调),但是租之前我有问房东,天气凉的时候不吹怎么办,他当时说不吹就不用交空调费,可是后来呢,十月初我跟他说不吹,他却不同意了,一直说房屋租金是合同上所写的430元。
不知道每个月的50元空调费是否应该给他,唉,郁闷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我不想租了,但是他合同里面有写中途中止租赁的话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知道我应该如何办好了
我现在不租,如果按违约的话,我是不是应该只付合同违约金?空调押金他会全部给回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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