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收工资及扣发工资一例
更新时间:2010-10-19 23:32:09
问题描述:
本公司于2010年9月发现一名员工的日薪调资上输错,多输4.5元(即从2007年7月到现在),总金额是4487.40元,公司于2010年9月向此员工告知时,要如何返还这笔工资,此员工不服,公司不得于扣下当月工资,让员工去想一下如何还工资,后因听劳动局讲不能扣员工工资,这个是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公司就于2010年10月将员工的工资补还。像这样的案例,请问要不要补还员工经济补偿金和能不能不向员工要回多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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