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生的孩子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吗?
更新时间:2010-10-21 17:56:59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结婚7年后因无法解决之间的种种矛盾(主要矛盾是生了个女孩儿,婆婆家要求必须生个男孩传宗接代)于2006年离婚,有一女,归男方抚养,因是协议离婚,我没有要一分钱,净身出户,后丈夫又找我几次,想继续生活,我也答应了,我们又在一起生活了5年,但丈夫说先不办复婚手续,借离婚之际再生个孩子,期间,先怀了一个七个月的时候看了性别说是女孩子就引产了,后又生了一个还是女孩子,丈夫态度变化很大,让我带着孩子在外租房子住,这种生活持续了一年半,他又说让计划怀孕,迟迟未怀上,想着这种日子不知何时是个头,就决定跟他分手,他说每月给孩子一百块钱的生活费,让我很生气,他们家有两套房子,一套是结婚后买的,一套是搬新房后又建的,现在很后悔当时离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要,现在我一个人带着一岁半的女儿,又没有工作,跟他要十万块的抚养费多吗?对了,他是村支书,说每个月只有五百多的工资,但他平时打个麻将输赢都不止一两千,跟他结婚十几年他们家人从未让我知道过家里的资金情况,包括各种收入,支出及存款。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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