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算嫖娼吗?
更新时间:2010-10-19 16:10:59
问题描述:
跟网友见面并发生关系,被警察查到后知道那女的是卖淫女,因为是网友见面她送我一条腰带,我没准备礼物就给了他100块钱让她自己买礼物,之前一直不知道她是卖淫女,他只说他老公在外地长期不回来,也在外地包了女人。然后警察认定为嫖娼,罚我5000块,还要拘留11天,好说歹说不拘留了,只罚5000,并没开收据,说要收据只能吧收据发到当地派出所,怕被家人知道就没让他发,请问这样处罚合理吗,可以复议吗???请帮忙解答下,实在是气愤,自始至终一直认为跟正常网友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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